学校制定网络规定依据的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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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》(2002年),学校是不能依据这个条例进行规定的制定的!学校违规!
工信部条例原文http://www.miit.gov.cn/n1146295/n1146557/n1146619/c4860748/content.html
“第一章 总则
 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,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、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。
  学校、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、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,应当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,不适用本条例。 ”
网吧才适用,学校不能适用!!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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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 发表于 2015/9/11 17:14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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